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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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协(IATA)修订后的直接空运单(DAWB)框架已于7月1日生效。根据新规,货代以DAWB交运、且在托运人栏填写第三方实际货主时,若未与承运航司另行约定条款与补偿安排,货代将在承运人运输条件下一律被视为托运人,承担货物信息、危险品合规、报关申报、制裁筛查与货物安全等全部托运人义务。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要求推迟至10月1日实施的动议未获采纳;美国货代协会与欧洲托运人理事会均建议货代逐家取得航司书面确认,并重新评估责任险是否仍能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