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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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特朗普于8月13日签署公告,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进口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10%至100%关税,其中25公斤以上或具热成像功能等敏感机型税率达100%。欧盟、日本、韩国、瑞士适用15%,关税于签署21天后生效,零部件规则延后180天。
美国总统特朗普于8月13日签署公告,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进口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10%至100%关税,其中25公斤以上或具热成像功能等敏感机型税率达100%。欧盟、日本、韩国、瑞士适用15%,关税于签署21天后生效,零部件规则延后180天。